政研觀察 | 推進保障性住房高質量發展
2024-05-16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确提出,要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着力實現住有所居。近年來,甯波積極響應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号召,持續推進住房保障工作。至“十四五”末,甯波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将達到21.3萬套(間),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爲實現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向縱深推進,助力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在新一輪保障性住房建設中,我市亟須強化頂層設計,實現要素聯動,着力推進品質提升。
A.強化頂層設計,實現科學統籌推進
1、健全多主體參與機制
一是強化政府主導的協調機制。落實政府的主體責任,堅持政府對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供應結構調整、财政保障、項目選址、土地劃撥和動态監管等環節進行全方位、多角度主導。二是加強市場參與的合作機制。完善市場參與的準入機制,制定明确、公平、透明的市場準入标準,優化和簡化企業參與保障房項目的審批流程。引進市場競争機制,設定明确的項目性能基準,獎勵優質項目,根據項目社會效益提供差異化政策支持。三是完善社會組織服務機制。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的路徑,進一步落實社會監督、推進管理效能提升。
2、發揮政策協同效應
一是疏通政策堵點。淡化戶籍制度,降低身份門檻,逐步拓寬保障群體。落實租購同權,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二是做好政策銜接。實現各類保障房政策間一緻與互補,構建覆蓋區(縣、市)、社區多個層面的政策框架,确保不同政策以及政策在各層級間的協調一緻。三是實現全鏈條政策閉環。綜合運用财政、稅收、金融、土地等政策工具,打好政策組合拳。推進跨部門協作,實現住房保障與城鄉規劃、交通發展等相互關聯,形成協同發展的政策環境。
3、優化政策設計
一是堅持公平導向。優化保障房申請、準入流程,使保障房惠及真正住房困難群體。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與輪候機制,實現公平覆蓋。二是把牢房地産政策新風向。結合消化存量住房相關新策,逐步探索政府平台回購二手房作爲保租房、回購房企未售新房作爲保障房、盤活存量低效非住宅物業改爲保租房等具體實施方案。兼顧優化增量住房,落實“市場+保障”雙軌模式相關政策部署,逐步增加保障房比例。三是促進政策研究。開展學術交流研究,爲政策制定、完善提供理論基礎,提升政策科學性和實操性。
B.優化資源配置,實現要素間協同聯動
1、貫徹落實以人定房
一是做好以需定建工作。依據各區(縣、市)曆年保障房供需情況,系統梳理住房供給結構現狀,結合未來常住人口及薪資水平增長趨勢,準确研判住房需求,科學制定年度建設計劃與中長期發展規劃。二是落實梯度消費。厘清新市民等不同群體的差異化住房偏好、居住意願及支付能力,合理供應配租房、配售房等各類保障房。三是實現動态調整。開展階段性進度評估,結合供需變化調整保障房項目供應時序。
2、優化土地要素供給
一是科學配置土地資源。合理把握供地規模、供地節奏和供地結構,根據經濟發展與人口流入差異化配置用地指标。鼓勵混合用地開發模式,将商業、居住與公共設施結合,實現土地高效利用。二是盤活存量土地。全面排摸低效、閑置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置換搬遷、深度清理。充分利用已批未建以及房地産企業破産處置的土地資源,探索再開發與複用策略。三是做好提前籌劃。開展不同來源土地納入保障房建設的可行性分析,建立市域保障房建設土地儲備資源庫,形成“實施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滾動推進機制。
3、夯實建設資金保障
一是優化财政支持機制。實現公共預算對于安居工程的優先保障,建立資金跟蹤機制,定期評估資金使用狀況,及時調整和優化資金使用策略。二是探索多元籌資渠道。以政策性開發性金融爲依托、商業性金融爲輔助,爲保障房建設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三是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和監督體系。完善保障性住房項目的評審标準,優先将資金投向高質量項目。優化資金使用管理流程,确保資金專款專用與按計劃使用。
C.推進品質提升,實現住有宜居
1、落實保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壓實各方責任。明确各部門在規劃選址、方案審查和具體建設環節的監管責任以及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督促各參建方落實主體責任。二是牢固工程質量底線。推行工程質量保險,積極探索保障房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鼓勵工程質量信息公示,發揮社會監督約束作用。三是推動構建長效機制。加大監督抽查力度,拓寬民情反映渠道,建立保障房工程質量信用檔案和不良記錄公示制度。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房屋體檢、養老金、保險三項制度。
2、激發保障房建設新質生産力
一是厚植綠色發展理念。鼓勵應用太陽能、雨水收集和回用、綠色屋頂等技術,降低建築能耗,匠造綠色宜居住房。開展零碳建築和綠色社區的保障房試點項目,探索可複制、可推廣的綠色建造模式。二是發展智能制造。推動保障房建造方式和建設管理模式實現蝶變,以建築信息化模型(BIM)技術作爲實現路徑,大力發展智能建造以及裝配式建造。
3、促進保障房社區綜合發展
一是優化社區配套。完善商業、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落實受保障群體基本居住福利。适當增加适老、适幼設施,解決社區養老、托育等住房保障的最後一公裏問題。二是創新保障房社區治理。堅持黨建引領,引入自治、委托代理、志願者服務等治理工具,逐步形成政府、居委會、業委會、非營利組織、物業、轄區單位以及居民之間協同合作,實現保障房社區治理現代化。三是推進社區融合。實現保障房與商品房公共設施共享,促進保障房居民與其他居民融合,推動社會和諧發展。【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與新市民住房保障銜接機制研究”(21BSH014)階段性成果】